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菏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
处罚权范围的复函
菏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菏泽市区人行道停车管理处罚权调整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请示》(菏政呈{2018}58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市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调整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调整的行政处罚权及时交接和相关工作平稳过渡。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菏泽很多车主都这样停
小编发现,我市城区很多人行道上都停放了机动车
(白色汽车已被贴上罚单)
在华英路一处人行道上,小编看到,有许多私家车停放在这里。红线内的车辆属于占用人行道盲道违法停车,而内侧白色区域的5辆汽车,属于商家停车位,没有占用人行道,不属于违法停车!
据了解,之前,我市城区路沿石以上、人行道、盲道上随意停车占道的,归城管部门管理。
菏泽交警:加大整治力度、净化交通环境!
小编通过采访了解到,我市交警将加大力度持续整治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等违法行为,为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牡丹区87万元
牡丹区待定
单县64万元
牡丹区28.5万元
牡丹区63万元
牡丹区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