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
2018年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
涉及开发区3个社区
菏泽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8年第28号
2018年11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经济开发区2018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8] 1220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26. 6644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东南隅社区耕地以西,东南隅社区林地、耕地以北,东南隅社区农村道路以东,东南隅社区耕地以南,总面积12. 3107公顷,涉及岳程街道办事处东南隅社区1个社区土地。(其中耕地11.4586公顷,林地0. 2898公顷,农村道路0. 3183公顷,沟渠0.244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二:位于何庄社区耕地以西,何庄社区耕地以北,何庄社区耕地以东,何庄社区耕地以南,总面积4.231公顷,涉及岳程街道办事处何庄社区1个社区土地。(其中耕地4.231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三:位于佃户屯社区耕地以西,佃户屯社区耕地以北,佃户屯社区耕地以东,佃户屯社区耕地以南,总面积10.1227公顷,涉及佃户屯街道办事处佃户屯社区1个社区土地。( 其中耕地9.1482公顷,林地0.4929公顷,农村遂路0.2904公顷,沟渠0.1912公顷) 。该地块土地作为批发零售用地。
来源: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牡丹区87万元
牡丹区待定
单县64万元
牡丹区28.5万元
牡丹区63万元
牡丹区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