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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启动!人口速增的热点城市率先推行

2021-10-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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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房产网(菏房网)讯: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这一决定的背景与意义在于: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按照决定,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纳税人。

  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本次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5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这意味着,在房地产税立法之前圈定部分城市先行试点已毫无悬念,最快或于年底前试点开征。房地产税的出台,无疑将进一步强化“房住不炒”调控预期,对拥有多套住房、天价豪宅人群将是一记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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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对象是谁?

  从2011年在上海、重庆试点推行房产税,到2013年酝酿房地产税立法,再到2017年将房地产税列入5年立法规划,直至当前“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房地产税改革终于落地。

  何为房地产税?广义的房地产税是指对房地产占有、交易和收益等环节征收的各类税项的总称,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与房地产有关的各个税种,将局限于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的税种称为“房产税”。

  针对个人保有房产,上海、重庆在10年前就率先开展房产税改革试点,其余城市目前仍然对自用住房在保有环节零税负。

  此次决定明确,试点地区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这意味着,房地产税征税重点是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包括各类土地、房子所有权人,都要纳税。全国非居住用房本身是征收房产税的,此次试点城市会将商办类的房产税征收转变为房地产税征收。农村住房则不纳入改革。

  本次决定还称,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也就是说,房地产税的免征对象与税率及评估费、税收归地方还是国家、具体在什么城市试点,应该会在即将出台的房地产税试点办法中作具体规定。试点城市可能在公布试点办法之后公布。


哪些城市将成为首批试点?

  究竟哪些城市会作为房地产税试点先行城市,这也是当前大家最关注的问题。

  按照决定,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试点期限为5年。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6个月以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从相关专家表述看,浙江、深圳、海南有望率先试点,尤其是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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