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房产网(菏房网)讯:
11月16日,菏泽市成武县、曹县、郓城县、东明县分别发布紧急公告,寻找新冠肺炎密接者、次密接者。
成武县疾控中心发布了
《关于紧急寻找密接、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详细内容如下
2021年11月15日,成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菏泽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成武县居民曹某某在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成武县立即采取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处置等必要措施。截至目前,成武县已对其5名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曹某某及其密接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一、曹某某
9月4日自坦桑尼亚入境,从深圳机场下飞机后被直接转运至当地维也纳酒店隔离,9月18日核酸检测阳性转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自述9月24日核酸检测转阴性,至10月19日解除隔离,乘机场大巴,转乘飞机回家,按规定在成武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结束后,11月2日至9日居家健康监测。
11月10日做过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下午15时骑电动车自行去九女集北门中通韵达快递点、九女集街西段圆通快递点取快递件,前往菜市场买鸡,15时48分到九女集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之后在九女集镇闫楼村阳阳超市购买香烟前往曹县古营集冯庄走亲戚,17时左右返回成武县家中,未外出。
11月11日15时由其母亲送往九女集镇五岔路口,17时左右乘公共汽车(鲁RF0377)前往江苏省昆山市。
二、时某某
11月10日下午至15日,在九女集北门中通韵达快递门市,期间一直佩戴口罩。
三、冯某某
11月11日至13日自述居家,一直未外出。
11月14日9时,骑电动三轮车到文亭街道办事处(县五中后面)天主教堂聚会,下午去九女集镇步楼行政村曹口后街邻居家中串门,停留十多分钟,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15日下午去邻居家串门,停留大约40分钟。
四、张某某
11月10日下午至11日上午一直在九女集镇闫楼村阳阳超市。
11月11日12时左右,到县城老公路局门口向东第三家门市(县委西批发街)批发花生、沙土瓜子,14时到九女集镇姜庄拉货后回家中,未外出。
11月12日至13日居家,未外出。
11月14日下午3点到九女集长远建材门市购物;19时30分,和妻子一起驾车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住院部12楼神经内科12病室看望住院患者,全程佩戴口罩,停留约30分钟后返回家中。
11月15日下午到九女集镇姜庄拉货。
五、步某某
11月10日至14日下午一直居家,未外出。14日晚和张某某一块到县人民医院看望住院患者。
11月15日居家,未外出。
六、贾某某
11月10日至15日一直在九女集街西段圆通快递点门市。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同时段可能与上述人员有过近距离接触,请立即联系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旅经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时提前3天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报备,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成武县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530-8622976
成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16日
曹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
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了《关于寻找次密接的紧急公告》
详细内容如下
2021年11月15日接某县疾控中心转协查函,获悉曹县居民冯某某(男)11月10日与某省某县疾控中心初筛一深圳入境复阳病例曹某某存在密切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
冯某某于11月14日晚上到曹县嘉华羊肉汤馆(磐石医院东邻)就餐。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目前,密切接触者冯某某已集中隔离,现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1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已排查到的次密切接触者已全部落实集中隔离。
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特提醒广大市民,凡11月14日17:41-18:57在嘉华羊肉汤馆(磐石医院东邻)就餐者,立即联系所在镇街报备,到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30-3319836(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0530-2068012(县疾控中心传防科)
曹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郓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了《关于寻找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
赵某某次密接的公告》
详细内容如下
2021年11月15日20:50,接安徽霍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来我县一例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赵某某的协查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郓城县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处置等必要措施。截至目前,郓城县已对该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到的次密接人员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赵某某自安徽阜阳以后行动轨迹如下:
11月14日12:12自安徽阜阳乘坐T180次列车(15车023座)于15:00左右(因火车晚点)到达菏泽火车站。
11月14日15:23在菏泽火车站广场客车售票处购票,于15:50乘坐客车,16:40左右到达双桥镇中街村公路口下车,由其母骑电动车接到家中,当天未外出。
11月15日9:00左右自驾车到诚信医院门诊检测核酸,结束后自驾车回到家中。14:30左右到诚信医院取检测报告,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5:10自驾车到郓城县车管所换领驾驶证,在车管所停留30分钟左右开车返回家中。自述外出时全程均佩戴口罩。新冠疫苗接种情况:于9月9日接种第一针新冠疫苗,目前身体状况无异常。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可能与赵某某近距离接触,请立即联系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旅经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时提前3天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报备,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县疫情防控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0-6523469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530-6510602
郓城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东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了《关于紧急寻找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
张某某次密接的公告》
详细内容如下
2021年11月15日20时,接安徽霍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来我县一例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张某某的协查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东明县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处置等必要措施。截至目前,东明县已对该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到的次密接人员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张某某及次密接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一、张某某
11月14日自苏州站乘坐K8362次列车(15车厢),到达阜阳站。阜阳站下车后在候车室等候50分钟,11月14日11:55,乘坐Z186次列车(15车厢30号座),于14:55到达菏泽火车站。15:13乘坐客车(车牌号码:鲁R08638D),15:27发车,16点30到达陆圈镇陆圈村,当天下午未外出,18:00与其家人共进晚餐。11月15日13:40带侄子到迎驾超市购物,14:11付款回到家中未外出。
二、张某刚
系张某某父亲,11月14日晚与其女张某某共进晚餐后未外出。11月15日7:45前往王官屯中联搅拌站工作,11:55在本单位餐厅取餐后到工作岗位就餐。
三、杨某阁
系张某某母亲,11月14日晚与其女张某某共进晚餐后未外出。11月15日16:20到陆圈中心幼儿园接其孙子放学,16:35返回家中未外出。
四、张某广
系张某某弟弟,11月14日晚与其姐姐张某某共进晚餐后未外出。11月15日7:00前往劲海化工工作,11:30在单位午餐后休息,13:00上班,17:30下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五、岳某丹
系张某某弟媳,11月14日晚与其姐姐张某某共进晚餐后未外出。11月15日在家中未外出。
六、张某霖
系张某某侄子,11月14日晚与其姑姑张某某共进晚餐后未外出。11月15日13:40与其姑姑张某某去迎驾超市购物,14:11返回家中未外出。
七、张某瀚
系张某某侄子,11月14日晚与其姑姑张某某共进晚餐后未外出。11月15日8:00—11:30在陆圈中心幼儿园上学,11:30—12:00在教室就餐,就餐后在中心幼儿园活动20分钟后休息上课。16:35由其奶奶杨某某接回往家中未外出。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同时段可能与上述人员有过近距离接触,请立即联系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旅经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时提前3天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报备,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县疫情防控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0-7211557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530-6252017
东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
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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