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房产网(菏房网)讯:
5月17日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发布
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
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仍按原利率执行,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申请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3.2024年5月18日(含)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来源:菏泽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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